一般高層建筑會在10-20層之間設置一個設備層,23層樓盤設備層一般在11層或12層。設備層主要是專為設置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和電氣的設備和管道施工人員進入操作的空間層。暖氣加壓設備、供水加壓設備、消防水池等一般放在地下一層,電梯機房在頂層。
1、合理利用建筑空間:
高層建筑由于埋深的要求,往往都要設地下室,地下室空間不能自然采光、通風,難以滿足建筑功能要求。所以,一般情況下設備層通常設在地下室或頂層。
2、滿足設備布置的要求:
在高層建筑中,一般將產生振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如制冷機、水泵、蓄水池等)放在建筑最下部,即地下室,將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如中間水箱、水泵、空調器、熱交換器等)放在中間層,而將利用重力差的設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外換氣的設備(如屋頂水箱、冷卻塔、鍋爐、送風機等)放在建筑的最上層。
3、與結構布置相結合:
高層建筑結構布置中的結構轉換層、加強層等特殊樓層,由于結構構件較多、尺度較大,空間難以利用,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
4、與避難層相結合:
在我國,建筑高度超過100 m,的超高層建筑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要求,需設置避難層,其間距不超過15層。避難層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