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印發(fā)《鄭州市房地產紓困基金設立運作方案》,由中心城市基金下設立房地產紓困專項基金,規(guī)模暫定100億元,主要用于緩解房地產項目停工停按揭月供帶來的社會問題和金融風險,提振市場信心。
《方案》顯示,鄭州市房地產紓困基金將按照“政府引導、多層級參與、市場化運作”原則,由中心城市基金下設立紓困專項基金,規(guī)模暫定100億元,采用“母子基金”方式運作,原則上紓困專項基金出資比例不高于30%,項目所在區(qū)國有投融資公司應參與子基金組建,各主體出資比例由各方協商確定。
根據方案,鄭州市房地產紓困基金按照 “政府引導、多層級參與,市場化運作”原則,由中心城市基金下設立紓困專項基金,規(guī)模暫定100億元,采用母子基金方式運作,相關開發(fā)區(qū)、區(qū)縣 (市)根據紓困項目,吸引不同類型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子基金,并按照項目及子基金設立情況,資金分期到位。
紓困專項基金重點通過引導、鼓勵央企、省級國企等社會資本以及 AA 以上的市、區(qū)兩級國有投融資公司等主體,以市場化、法制化方式參與盤活市域內未來銷售收入能夠覆蓋項目投資的存量房地產項目,紓解房企短期出現的資金流動性困難,并通過將盤活資金專項用于危困房企問題樓盤項目,解決部分社會關注的停工停按揭月供問題。
具體運作方式, 由紓困專項基金與市區(qū)兩級國有公司、社會資本 (包含但不限于央企、省級國企、施工企業(yè)、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機構)等組建子基金作為實施主體,原則上紓困專項基金出資比例不高于30%,項目所在區(qū)國有投融資公司原則上應參與子基金組建,各主體的出資比例由各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