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和代某都在下駱宅租房。張某的租房還有一段時間到期,他已另外找好了房子。而代某看中了張某的租房,就想讓他先搬走,自己要住進來。可張某提出,房租還沒到期,他希望代某可以補償一部分房錢。
然而代某死活不同意,雙方就“退不退錢”這一問題爭吵著打了起來。爭吵時,張某的叔叔張某某剛好也在,吵了沒幾句,代某突然拿出一把刀,往張某某身上捅。看到叔叔被捅了,張某立即追上去找代某理論,但也被代某捅了一刀,且正好捅臟。
目前,犯罪嫌疑人代某被義烏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具體案情還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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