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持續高漲,很多購房者叫苦不迭。但是,房貸利率不可能一直漲,總有下降的一天。那么,如果房貸利率真的下降了,以前已經辦好的房貸利率又應該怎么算呢?
先說答案:只要央行的基準利率不變,那么你的貸款利率就不會變化。
房貸利率
我們購房后,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時,簽訂的按揭合同上對于貸款利率的約定為:基準利率上浮百分幾。基準利率是由央行(即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其他任何銀行無權調整及修改。各銀行的存貸款利率只允許在央行基準利率的基準上進行上下浮動,也就是說各商業銀行僅有制定上下浮動的比例。
舉例:比如你2016年3月1日,在建設銀行辦理了一筆住房按揭貸款,期限20年,貸款利率約定為基準利率上浮10%,該時點,央行發布的五年期及以上的貸款基準利率為4.9%,因此你這筆貸款的利率就為5.39%(4.9%*1.1)。
如果說后續央行未再調整過基準利率,那么你這筆貸款的利率就再也不會變化了;如果說央行有調整基準利率,則你的利率也會變化,假設2018年12月20日,央行把五年期及以上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為5%,那么2019年1月1日起,你的房貸利率就變為了5.5%(5%*1.1),同理如果下調你也跟著下調。
上浮比例
或許有人會說,那銀行的上浮比例呢?比如你2016年3月1日,貸款利率約定為基準利率上浮10%即為5.39%,如果2018年10月份,建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把房貸利率的上浮比例下調為5%,那么你的貸款利率會不會跟著變為:5.145%(4.9%*1.05)。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會!銀行的按揭貸款,一旦放款,上浮的比例即不再變化,不管后續放款行是提高上浮的比例還是下調上浮的比例,均與你無任何關系了。
注意事項
上浮比例的調整唯一的風險點在于,已簽訂按揭合同,但是尚未放款。比如你2016年3月1日與建設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基準利率上浮10%,由于額度緊張的問題,建行遲遲未放款,2016年10月1日,因為市場情況,建行要求所有房貸利率最低上浮20%,這時候由于你的貸款尚未發放,銀行極大的可能性會讓你重簽合同,把貸款利率提高到上浮20%方給予你放款,反之,下調的話則不做改變。
總結
商業銀行上浮比例的確定,不是以簽訂按揭合同的時間為準,而是以實際的放款時間為準,一旦放款,后續除非央行調整基準利率,否則你的貸款利率不會再發生變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