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人不同:國有土地屬于是全體公民,中國公民都是擁有人,國有土地屬于大家所有,是人民政府代表全體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是體組織成員對土地不享有所有權,所以集體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
2、用途不一樣:國有土地是出讓或劃撥,用在國家的經發展或者社會建設,生產制造,比如用在建造辦公場所或者公益建設等,目前國有土地不能于經營生活,例如建造住宅和酒店等;集體土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來獲取效益,還可以用于生產工作或者經營分配給成員建設住宅,娛樂、經營等設施。
3、收益的方法也不一樣:由于政府土地不能通過經營獲取收益,所以國有土地都是通過出讓使用權來獲取收益,相對集體土地收益就會更加寬廣,既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經營收益。
可以購買,但是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只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也就是意味著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產權。未經審批同意,此類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簽定交易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于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后歸使用權人所有。
房地產發展商的主體資格,房地產商在賣商品房時必須具備主體資格。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